EN 45545-2T10水平法烟密度检测的注意事项

EN 45545-2 T10水平法烟密度检测- 测试原理

EN 45545-2:2020 T10水平法烟密度检测采用ISO5659-2烟密度测试方法。

厚度不超过25mm的片状材料水平放置于配有规定等级热辐射源的密闭烟箱内,在使用或不使用引燃火焰的情况下,材料因高温分解或有焰燃烧而产生烟雾,测定穿过烟雾的垂直平行光束的透光率,最后换算成比光密度。

该烟密度检测方法适用于所有的塑料,也适用于其他材料(如橡胶、纺织品覆盖物、涂漆面、木材和其他材料)烟密度的评估。

EN 45545-2 T10水平法烟密度检测–ISO5659-2样品规格

(75±1)mm×(75±1)mm×厚度≤25mm(每种燃烧模式至少测试3个样品)

EN 45545-2T10水平法烟密度检测–ISO5659燃烧模式

燃烧模式共4种:25kW/m2有焰,25kW/m2无焰,50kW/m2有焰,50kW/m2无焰。

T10.01    50kW/m2无焰      Ds,4

T10.02    50kW/m2无焰      VOF4

T10.03    25kW/m2有焰      Ds,max

T10.04    50kW/m2无焰      Ds,max

EN 45545-2:2020 T10水平法烟密度检测 – 定位注意

燃烧器位于辐射锥底部以下15mm位置处及样品中心上方。

辐射锥底部与样品暴露面间隔25mm。注:样品若为膨胀性材料,则间隔50mm。

EN 45545-2 T10水平法烟密度检测–测试时间

根据EN 45545-2标准,ISO5659-2烟雾密度的测试时间为10分钟。

EN 45545-2:2020 T10水平法烟密度检测–观察现象

记录样品的特殊燃烧现象,如分层、膨胀、收缩、熔融和塌陷等等。在条件允许情况下,记录燃烧现象发生的时间,以及样品被点燃的时间和火焰持续燃烧时间。

EN 45545-2T10水平法烟密度检测–补充测试

测完3个样品后,若单个样品的Ds,max值与该组三个样品的平均值之差超过该平均值的50%,则应采用相同的模式测试另一组相同的3个样品,并记录6个测试结果的平均值。